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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高新区2025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我中心决定于2025年4月下旬召开高新区“全体接种单位投票方式确定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会议,请进入2025年“**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且符合选取要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在4月18日前将生产企业及疫苗相关资质(附件)书面交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疫苗品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程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度公开选取品种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点击查看25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疫苗生产企业及疫苗相关资质清单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7日
附件
疫苗生产企业及疫苗相关资质清单
一、准入条件
1.本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必须已进入2025年“**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2.本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符合增补选取要求。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新版);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及开票信息;
6.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
7.疫苗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
8.印章备案表;
9.廉洁自律承诺书;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产品质量保证书;
1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协议;
13.疫苗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疫****点击查看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疫苗生产企业法定鲜章,按目录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