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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点击查看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公平、公正、价格合理、贴近市场的原则,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采购,竭诚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人:****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按实际采购实物和数量进行结算。
5.需求:中药配方颗粒一批,具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6.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期限满一年,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般配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配送:3天内送达。
7.质量要求:(1)执行国家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或本省补充标准,符合药典相关规定。(2)备案:每个品种必须有省级及以上药监备案号,可在备案平台查询。
8.项目实施地点:****点击查看。
9.质保期:供应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中药提取物(自产自用)】;
(3)供应商须为完成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的企业,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须****点击查看管理局认可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点击查看(**市**县罗雄街道**大道310号****点击查看8号楼3楼采购科)获取文件或线上报名,线上报名:请报名方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报名申请,邮箱地址:****点击查看@qq.com,(请把资料名称备注成“供应商名称+电话”)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邮箱发放报名文件电子版。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授权委托人);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县罗雄街道**大道310号
五、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点击查看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hospital)上发布,我院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874-****点击查看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