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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供血相关试剂耗材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6:02 |
预算金额 | ¥204.851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点击查看4645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北三环中路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点击查看76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点击查看4645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采供血相关试剂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拟采购01包:DHX500血液分析仪试剂(稀释液、溶血剂、清洗液)、02包:无菌接管机专用熔接片、03包: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用密封膜(cobas p612)、04包: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用密封膜(AUTOMATE 2550)、05包:全自动血型仪用配套耗材(微孔板、碱性洗液、酸性液体、试剂瓶)等采供血相关试剂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4.851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01包(DHX500血液分析仪试剂(稀释液、溶血剂、清洗液)):为采购人现有DXH500血液分析仪的原装配套试剂,主要用于检测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等项目,血液分析仪试剂(稀释液、溶血剂、清洗液)等试剂属于进口试剂,为专机专用产品,技术具有唯一性,无法用其它试剂替代,否则无法保证检测结果,同时也会给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带来不确定性,所以必须使用原装配套试剂。国内仅有1家供应商具备该进口耗材的销售授权,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02包(无菌接管机专用熔接片):为采购人现有无菌接管机的专机专用配套耗材,技术具有唯一性。采购人现有无菌接管机只能使用其配套耗材才能实现各种功能,特别是无菌状态下实现相应功能,其血液制备过程均在全密闭、无菌条件下进行,才能真正实现血液的安全以及制备的标准化,从而全面保障血液终产品质量稳定、治疗有效。国内仅有1家供应商具备该进口熔接片的销售授权,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03-05包(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用密封膜(cobas p612)、(AUTOMATE 2550)、全自动血型仪用配套耗材(微孔板、碱性洗液、酸性液体、试剂瓶)):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相关耗材(密封膜)用于检测完成后献血者标本封口,保护标本,并避免标本遗洒等情况造成生物污染。目前采购人使用的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cobas p612和AUTOMATE 2550,分别为瑞士ROCHE公司、美国BECKMAN COULTER公司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其使用的密封膜为设备专用耗材,必须使用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配套密封膜。密封膜的包装规格及尺寸应与设备相应模块的载架形状相匹配。p612和AUTOMATE2550的密封膜均为厂家特有包装,如尺寸、大小、形状等,均仅能在指定的设备上配套使用;每种样本处理系统都有其技术上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也体现在耗材配套的独特设计,p612采用铝箔纸技术、AUTOMATE2550采用石蜡膜技术。因此,其他厂****点击查看实验室现用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上使用。全自动血型仪相关耗材,包括血型试验反应微孔板、装载检测试剂的试剂瓶、清洗微孔板的酸性洗液和冲洗设备管路的碱性洗液等,均为实验室在用BECKMAN COULTER公司全自动血型仪PK7300/7400的专用耗材,均为厂家特有包装,如尺寸、大小、形状等,有其技术上的独特性,采用BECKMAN COULTER特有的阶梯型微孔板作为血型反应的载体,与其他品牌血型仪均不同,故必须使用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耗材。国内均仅有1家供应商具备上述三种进口耗材的销售授权,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1包:****点击查看;第2包:**东迅****点击查看公司;第3包:****点击查看**公司;第4包:**世纪安****点击查看公司;第5包:**世纪安****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第1包:**市**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4号楼;第2包:**市**区麦子店西路3号2层215;第3包:**省**市庆春路42号1004室;第4包:**市**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大厦3座21层2108单元;第5包:**市**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大厦C座2108
三、公示期限
2025-05-13 至 2025-05-20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16时(**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北三环中路37号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767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市**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4645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1)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