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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业务发展需求,为满足科室工作正常开展,我院拟对供应室设备医用干燥柜进行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拟采购设备数量及参数:
医用干燥柜一台:
1.外观要求:喷塑外观,显示屏位于柜体上罩(非密封门上),避免设备运行时,内部高温传导到密封门,对显示屏造成影响。(提供实物照片)
2.外罩采用喷塑处理,板材厚度≥2mm;舱体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5mm。
3.舱体高度≥1600mm,满足各类导管的长度要求;柜体内腔与柜体之间增设循环风道形成循环加热的干燥方式,显著的提高干燥效率。
4.地脚要求:采用多功能移动脚轮,集成脚轮和支脚功能,通过调节旋钮升降胶垫固定设备。
5.密封门结构要求:门体中部采用双层中空钢化玻璃结构。
6.采用手动连杆锁,密封锁杆作用点位于门体上部和下部,整体受力均匀,保证了密封效果,密封胶条嵌于舱体。
7.密封门固定采用上下转轴方式,隐藏式结构,转轴整体置于设备内部。
8.风机要求:风机风量≥570m3/h,最大静压≥450Pa,噪音≤72dB,风机数量≥2个。
9.风压开关:最小启动压力:标准20Pa,设定点及间隙可调整,最小启动间隙10Pa,范围20~300Pa。当风机故障或运行中密封门开启,风压开关工作,程序停止运行,声音、显示报警,直至故障排除,方可继续正常运行程序。
10.过热保护设备具有加热系统故障检测、保护、报警功能。
11.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精度0.3μm,有效阻隔空气中的粉尘颗粒等进入干燥舱体内。
12.加热箱要求:电加热方式,散热器数量≥4根,加热箱加装温度探头,精准测量空气温度,加热管含过热保护。(提供实物照片材料)
13.具有故障自动检测功能;内置≥10套程序,≥4套默认程序(导管、器械、玻璃器皿、湿化瓶),用户可根据需求自行调节参数。
14.外形尺寸≤720(宽)×2230(高)×750(深)mm
15、舱体尺寸 ≥600(宽)×1600(高)×500(深)mm。
16.容积≥500L。
17.装载容量可一次性处理≥16个DIN标准器械托盘或≥48根导管或≥38个湿化瓶。
四、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生产日期不超过二个月),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国家通用检测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五、交货及验收
1.成交供应商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场所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0%的价款。
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含易损件)。
2.产品如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首先采用电话、微信、QQ远程等远端遥控支持。设立专属客服经理(需指定专人),并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以及远程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报修或维护的通知后立即处理。若因产品本身或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使得出现系统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故障响应,8小时内恢复。不能通过电话或远程管理解决故障,售后技术服务团队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本项目只进行一轮询价,报价需包含项目内所涉及的设备单价和总价,请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4、提供投标产品的参数信息、注册证及询价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并使用文件袋进行密封,文件袋表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未按该要求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文件及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需载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交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日17:30截止,现场递交文件时间段为: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投交地址及联系人:**省**市**巡场**民街20号****点击查看,杨老师,电话:158****点击查看0650;
4.预计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上午10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该时间段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5.成交公告将于完成招标程序下一周通过****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