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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粤港医疗人才交流工作,****点击查看交****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分别委托承担2026年度粤港护理人才交流计划、粤港医生交流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
****点击查看交流**处。
二、委托业务及经费
(一)粤港护理人才交流计划。对2023年—2025年三期粤港护理人才交流计划(大湾区专科护理知识交流计划)开展评估,研究下一阶段粤港护理人才交流方向;经费包含可能产生的差旅、会议、专家劳务及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二)粤港医生交流计划。组织实施赴港医生遴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审核、组织笔试面试及出境前培训等;协助安排**医管局专业人才来粤交流学习;经费包含遴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差旅、会议、专家劳务及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三、业务要求
(一)委托业务开展时限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日程计划另行约定。
(二)粤港护理人才交流计划项目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开展评估分析,形成研究报告。
(三)粤港医生交流计划项目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组织赴港医生遴选,开展笔试、面试,组织出境前培训,协助办理**执业资格注册、日常跟踪管理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单位具备卫生健康对外**交流的工作基础,熟悉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专业政策和人员情况。
五、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申报人如实填写《****点击查看交流**处委托业务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书面形式寄送至****点击查看交流**处。
六、受托方确定方式及相关事宜
委托方将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委托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区先烈南路17号南座交流**处
联系人:赵薇,电话:020-****点击查看8475。
电子邮箱:wsjkw_jlhzc@gd.****点击查看.cn。
附件: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