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睢县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太和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一刀刘村新型材料 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睢县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太和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一刀刘村新型材料 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招标详情

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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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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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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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结果变更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XJY-CG-2025-041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49.494435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8月26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磋商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陈军、闫瑾, 徐照耕(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①原公告内容:

经****点击查看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成 交 价:****点击查看550元

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零伍佰伍拾元整

注册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航**路1346号国安经贸大厦B座7 层709号

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 期:100 日历天

质 量: 合格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高月阳

级别 :一级

执业证书信息: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580

②现变更为:

经****点击查看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

成 交 价:****点击查看000.00元

大写:壹佰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注册地址:**市合涧**大道18号

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 期:100 日历天

质 量: 合格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龚瑞锋

级别 :贰级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点击查看71400

五、变更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9月10日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2025年9月11日收****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放弃函。

原因:****点击查看公司于2025年9月8****点击查看水利局**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结余项目在2025年9月9日确定为中标单位,两个项目项目经理都是高月阳同志,但项目经理无法在两个项目上同时任职,经公司研究绝定,自愿放弃****点击查看**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的中标资格。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现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点击查看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后,现变更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点击查看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点击查看;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5.33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33分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16890元,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599

地 址:**孙聚寨乡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667

地 址:****点击查看园区**街道**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957

2025年9月13日




附件(2)
磋商文件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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