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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查看(采购人)对检验科全自动血细胞检测仪、尿液化学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检验科全自动血细胞检测仪、尿液化学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单位) | 小计预算 金额(元) |
| 1 | 全自动血细胞检测仪 | 台 | 1 | 99800.00 | 99800.00 |
| 2 | 尿液化学分析仪 | 台 | 1 | 16800.00 | 16800.00 |
| 合计预算金额(元) | 116600.00 | ||||
(二)主要商务要求
1.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安装与调试,并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进行培训。
2.标的提供的地点:**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
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3个月内支付全款。
四、最高限价:¥116600.00元,响应报价应包括:项目方案、产品生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相关部门验收、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等费用。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承包期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约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2.信用记录:
①企业经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②个体经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一年内无处罚信息并不处于“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5.本采购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特殊资质要求: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六、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形式获取比选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08:00-12:00,14:30-17:30到****点击查看采购办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响应报名及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
4.相关声明函(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
七、供应商成功报名后,应方可根据比选文件编制正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响应资料一套(格式以比选文件第三部份《响应文件》为主,仅需一份正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面粘贴《响应文件说明书》,详见附件。
备注:
1.不满足项目特定需求的不得报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11时30分(**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点击查看保健院)12****点击查看办公室
十一、评审时间:2026年8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
十二、评审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97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