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心电、胸痛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项目”的公示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心电、胸痛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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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心电、胸痛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13:01
预算金额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海波、沈鹏飞、冯峻琨
项目联系电话 147****点击查看949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嘎兰南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1-****点击查看125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点击查看8711/147****点击查看9496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意见(12).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心电、胸痛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心电、胸痛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一致性,维护服务需要与原系统高度兼容,****点击查看作为系统的主要开发商,其系统架构、功能模块和数据结构高度复杂且紧密耦合,无论是系统维护服务还是涉及现有系统的功能改造和接口衔接以及后续持续优化与升级,均需原供应商进行维护;心电、胸痛和卒中系统涉及大量患者的敏感医疗数据,数据安全至关重要,系统的原开发商,能够更好地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六种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是必要的,专家组一致建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203


三、公示期限

2025-02-15至2025-02-22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西****点击查看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嘎兰南路4号

联系电话:0691-****点击查看12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市勐泐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691-****点击查看57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8711/147****点击查看9496



附件(1)
专家论证意见(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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