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 2025年5月14日)
项 目 名 称 | ****点击查看非接触性眼压计等设备采购(第二次) | ||||||
公告编号 | / | ||||||
采 购 人 | ****点击查看 | 联系 电话 | 023-****点击查看0393 | ||||
采购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023-****点击查看9952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中标金额 (元) | 120000.00 | ||||
工商注册号 | 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52776H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0393 | ||||
比选人:****点击查看**卫生院 2025年5月12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比选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