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结果的公示

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5-26
2025-05-26 16:22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我局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医疗机构校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日)。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校验结果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校验结果

1

****点击查看卫生所

合格

2

椑木镇**村卫生室

合格

3

****点击查看医院

合格

4

****点击查看门诊部

合格

5

**市**区

****点击查看卫生院

合格

6

**市**区**

****点击查看中心

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点击查看反映。

联系电话:0832-****点击查看921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6日

****点击查看审批局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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