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申报的2025年度第一批**市知识产权项目资金(促进类)进行审核。经过项目受理、初审、复审等环节,现将审核结果(第一批公示项目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和商标培育项目、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项目、专利代理师培育项目、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项目、企业吸纳转让许可专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查证。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箱发送的异议材料应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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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
(联系人:张国梅,孔志雄;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1816,****点击查看1817;联系地址:**市**区**西路龙腾街8号304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