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点击查看中心﹝2021﹞15号)、《****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点击查看中心﹝2021﹞14号)文件精神,****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第三季度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点击查看小组进行复核。现将此次评估合格拟纳入医**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点击查看医保局反映。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中心3****点击查看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8-****点击查看302、0558-****点击查看300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