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仪器校准服务报价公告(第五批)
**某单位计划采购医用冰箱、电热恒温水槽、酶标分析仪等检验仪器校准服务,根据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该服务采购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检验仪器校准服务
二、项目概况:**某单位拟对在用酶标分析仪、医用冰箱、电热恒温水槽和恒温震荡器等35台检验仪器开展校准服务。
三、采购需求明细: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参考品牌 | 单位 | 预采购数量 | 参考检测 项目 |
1 | 电热恒温水槽校准 | DK-600 | **精宏 | 台 | 2 | 温度 |
2 | 电热恒温水浴箱校准 | H.SWX-420BS | **新苗 | 台 | 1 | 温度 |
3 | 干式恒温器校准 | MK2000-2E | **奥盛 | 台 | 1 | 温度 |
4 | 冷藏展示柜校准 | SC-609 | 澳柯玛 | 台 | 2 | 温度 |
5 | 冷藏展示柜校准 | LG4-700M2/W | 穗凌 | 台 | 3 | 温度 |
6 | 气浴培养摇床校准 | HZ-2011KB | 华利达 | 台 | 1 | 温度 |
7 | 数显水浴恒温振荡器校准 | SHZ-82A | **普天 | 台 | 1 | 温度 |
8 | 医用低温保存箱校准 | DW-25W300 | **海尔 | 台 | 1 | 温度 |
9 | 医用低温保存箱校准 | MD-30L308 | 美的生物 | 台 | 5 | 温度 |
10 | 医用低温冰箱校准 | MDF-U73V | Panasonic | 台 | 6 | 温度 |
11 | 医用低温冰箱校准 | MDF-C8V1 | Panasonic | 台 | 1 | 温度 |
12 | 医用冷藏保存箱校准 | MPC-5V656 | 中科都菱 | 台 | 1 | 温度 |
13 | 医用冷藏冷冻箱校准 | YCD-208 | 澳柯玛 | 台 | 2 | 温度 |
14 | 医用冷藏冷冻箱校准 | MCD-40L350 | 美的生物 | 台 | 5 | 温度 |
15 | 医用冷藏箱校准 | HYC-626 | 澳柯玛 | 台 | 1 | 温度 |
16 | 医用冷藏箱校准 | HYC-356 | **海尔 | 台 | 1 | 温度 |
17 | 医用冷藏箱校准 | MC-5L1006 | 美的生物 | 台 | 1 | 温度 |
备注:以实际开展校准项目为准,服务方须自带计量标准器具、标准物(可溯源)。 |
四、报价要求资料:(见附件)
五、报价期限:自本公告挂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六、报价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投递。
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明细”、“报价要求”等将“报价一览表”和供应商资质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医学工程科 韦先生 联系电话:0773-****点击查看413
纪检部门 钟先生 联系电话:0773-****点击查看426
附件:
检验仪器校准服务报价要求
一、技术与服务要求
1.提供采购需求明细所述检验仪器(设备)校准服务报价方案,报价包含交通费、工时费、技术服务、标准物和税等全部费用。
2.因物资/服务存在缺陷,致使采购方无法实现采购目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服务方开展相关检测须按校准标准、规程或规范开展,如因服务方使用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4.交付时间:以采购方确定的时间为准,最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5.付款方式:原则上校准结束,凭校准报告、正式发票交由采购方后3个月内支付。
供应商资质
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如报价人为生产企业:所报物资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如报价人为经营企业:所报物资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所报物资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所报物资或服务属于单一来源项目,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生产厂家还需要提供“单一来源情况说明”,代理商则需要提供原厂出具的“单一来源情况说明”和完整有效授权证明资料。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点击查看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表”包含清单内检测校准服务项目。
报价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品牌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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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总报价(大写): 元(¥ ) | |||||||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180天。 | |||||||
交货地点: 采购方指定 交货时间: 质保(服务)期: | |||||||
开户名:(与报价方全称一致) 开户行: 账 号: 报价方全称:(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手写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清晰且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完善报价信息,并确保开户名与报价方全称一致,公章清晰。
2.无手写签名、无有效联系方式、无公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及未提交有效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等任一项,作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