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伊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第一批次)项目-更正公告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伊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第一批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09-24

招标详情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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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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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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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9-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第一批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9月24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05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2024年09月30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30日23时59分(**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05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5分(**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4.1.1价格扣除: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点击查看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变更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4.1.1价格扣除: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点击查看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15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开元大道与孝文大道交叉口科技大厦A座

联系人:王训南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金明路17号

联系人:彭小青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小青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