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肿瘤医院购买放疗科GE-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鞍山市肿瘤医院购买放疗科GE-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于 2024-10-12
国药****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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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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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购买放疗科GE-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6:44
预算金额 ¥75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玉强
项目联系电话 0412-****点击查看012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莘华路3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点击查看012
代理机构名称 无无无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路3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点击查看999
****点击查看购买放疗科GE-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购买放疗科GE-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购买放疗科GE -CT机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中《**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二)变更申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专家对本项目两次《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两次《招标文件》中均无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招标文件中无限制性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雪莲街158-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5-27 至2024-06-03(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杜光宇,张辉,张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魏玉强

联系地址:**市**区莘华路339号

联系电话:0412-****点击查看0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晏文

联系地址:**市**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电话:0412-****点击查看8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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