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3-07-03
长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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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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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点击查看10040-1


采购人(全称): ****点击查看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点击查看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1342000
合计金额小写: 34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编号

HNGR-2023ZC048

服务内容

全自动血型仪(I)设备高级维护保养服务

报价

大写:叁拾肆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小写:342000元人民币整

合同周期

两年

项目负责人

张月连

备 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1 ——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点击查看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本次高保设备的服务能力,并承诺在服务期限不进行转包。

2、高保方式:中标人每年提供不限次数的维修服务,包括人工和更换配件的全部服务;提供一年至少2次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包括: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或保养完成后,中标人需提供维修报告、保养报告及质控报告等。

3、响应时间:7×24小时,报修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非常用配件72小时内解决。

4、编制每月设备维护计划并执行。

5、设备正常使用率≥95%(以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

6、主动更换潜在风险的配件(原厂),当同类故障≥3次时提供维护报告。

7、按要求实施校验2次/年,并出具校验报告(设备说明书对校验期限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根据维护、校验与维修标准是否达标而及时更换相应的隐患配件(原厂),达到厂家标准(以校验数据为准)。

9、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师必须具有本项目****点击查看设备厂家(含其国内总代理商)的相关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中标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结算方式
52a18dbf76b94cf7b6173e4ae937d****点击查看42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一次支付4275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二次支付4275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三次支付42750元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四次支付42750元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五次支付42750元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六次支付42750元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七次支付42750元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季支付,总支付次数八次:第八次支付42750元

4.2 收款账户: 工行**汇通支行营业室(****点击查看: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6554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包括: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査、电气安全检査、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査等,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2、质量要求包括:软件安装升级、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同期内,招标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包括:软件安装升级、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由于设备停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要求履行维保工作,非归结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维保不能及时到位、维保后在保修期内出 现故障等任一违反合同约定情形总计超过三次(含本数),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维保合同,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因乙方派遣的作业人员无相关从业资质或乙方维保工作造成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处理,不得推诿和拒绝,因乙方不处理, 造成甲**常工作受到影响、受到行政处罚或甲方先行垫付的赔偿款项,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甲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因处理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 乙方的工作人员人为错误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各项要求执行,本项目釆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 何超出费用,如不能履行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 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 如因本项目部分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报废,由甲方确认维护情况后,该部分设备按实结算维护费用,本项目其他正常运行的设备继续进 行高保维护。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点击查看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点击查看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省**市**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地址:**省**市**区咸嘉湖街道**坡路272号咸嘉新村嘉和苑1701房 -88号
法定代理人:****点击查看法定代理人:张月连
委托代理人:李文俊委托代理人:张月连
电话:0731-****点击查看7780电话:0731-****点击查看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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