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物流系统设备补充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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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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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三期工程物流系统设备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三期工程物流系统设备 招标答疑 一、招标文件第26页2.2.4(1)技术资信部分评分标准第八条中“投标文件中提供已竣工项目的验收报告(指至少有建设方、监理方、供货方三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每具备一项功能得0.2分,全部提供得1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已竣工项目的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供货方两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等),若验收证明材料中未体现以上功能的,可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每具备一项功能得0.2分,全部提供得1分。”。 二、招标文件第26页2.2.4(1)技术资信部分评分标准第九条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中型箱式物流系统项目,已成功实施并通过验收的业绩,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供货方两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第50页一、中型箱式物流传输系统总体要求中1.7.防火性能修改为“****点击查看工作站出入口,均安装自动防火设备,保证站点收发周转箱时能自动开启或关闭,防火设备材料、防火等级、耐火等级等条件需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四、招标文件中质保期要求修改为“三期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试运行3个月并交付使用之日起5年”,涉及条款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73-****点击查看7687 招标代理 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73—****点击查看2555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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