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血液过滤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JQ55-W1093)

智能血液过滤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JQ55-W1093)

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10日 发布了****点击查看智能血液过滤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本项目技术要求说明中的“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更正为“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技术指标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所有产品资料必须有生产厂家盖章确认)为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判定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技术参数以▲标记,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作标记。关于售后服务内容的均需提供承诺书和培训方案等,并在偏离表备注栏中注明支持材料页码,由于页码标注不清而导致的后果投标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详细内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按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及投标文件附件模板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四)、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与注册证品牌型号一致。 (五)、投标文件中“生产企业”,进口产品明确为产品一级代理,国产产品即为国内生产厂家。 (六)、不得擅自修改格式文件的样式及删除内容(提示性内容可以删除)。 (七)、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材料应当清晰可辨(含审计报告),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材料无效。 (八)、若物资由多部分组成,请在《开标一览表》或自行添加《配置清单》中分别明确各部分产品的品牌及型号(若无,则该部分产品技术指标支撑材料无效); 请各投标方务必加以注意。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