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泰安市职业病医院)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泰安市职业病医院)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泰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泰安市职业病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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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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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疗中心****点击查看医院)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医疗中心****点击查看医院)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交易编号:SJ-ZC-****点击查看0411-04-0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疗中心****点击查看医院)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招标人需求,对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等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点击查看136。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时间)。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4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070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28

4、合同融资政策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功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长城路西万官大街336号

联系人:艾老师

电话:0538-****点击查看76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38-****点击查看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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