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的货邮安检设备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供应商应为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4、供应商必须具备将本次采购的安检设备接入**胶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园现有安检机分层系统的能力(需取得同方威视厂家出具开放现有安检机分层系统接口授权书)。 5、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8、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9、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转包、分包; 11、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