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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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市****点击查看**诊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诊所医疗机构的变更申请。现将医疗机构备案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市****点击查看**诊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诊所
原诊所法定代表人:唐科
****点击查看诊所法定代表人:张艳梅
原诊所主要负责人:张美琳
****点击查看诊所主要负责人:马超
公示地点:****点击查看官网和**市**县**街道诗**路658号商业吊2-07-1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0921)据实反映。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