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心电监护仪(第二次)、有创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包含PICCO、BIS、PECO2、双有创可移动插件式监护仪)

采购公告心电监护仪(第二次)、有创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包含PICCO、BIS、PECO2、双有创可移动插件式监护仪)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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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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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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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心电监护仪(第二次)、有创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包含PICCO、 BIS、PECO2、双有创可移动插件式监护仪)

****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按照采购计划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总限价(万元)

资金

来源

备注

1

****点击查看

心电监护仪

(第二次)

12

8.4

自筹


2

CGBSB****点击查看054

有创呼吸机

1

30

自筹


3

CGBSB****点击查看055

多参数监护仪(包含PICCO、 BIS、PECO2、双有创可移动插件式监护仪)

1

35

自筹


二、资金来源

详见项目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提供的产品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资质证明文件可为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且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该资质无效)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在****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16:00。****点击查看公司鲜章的报名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扫描件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包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报名资料且成功报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谈判地点:****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碚区将军路380号学术会议厅三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00-14:30

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

(注:请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六)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质疑文件反馈至****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采购办023-****点击查看5418。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办

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023-****点击查看5418

地 址:****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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