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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2001 | 标段名称 | **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9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已由**政务备〔2025〕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山左口镇、李埝乡、双店镇、石湖乡、洪庄镇、**埠镇、青湖镇、平明镇、石**镇、黄川镇、**镇、安峰镇、桃林镇、**镇,共计14个乡镇; 2.2 工程规模:**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监理包含14个乡镇监理服务,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管沟开挖、管道采购铺设及管沟夯实回填、检查井砌筑(或成品井采购安装)、管道及渠道清淤、盖板渠**或修复等施工图范围与工程清单内全部雨污水施工内容,包括与污水处理设备口的连接施工,本标段工程投资总额约1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暂按工程造价18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用依据施工工程的竣工结算审定价为准,同比例按实调整。最终监理服务费=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的施工工程的竣工结算审定价/1800万元。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而额外增加费用。) 2.5 监理招标最高限价:25.2万元,(按工程**费1800万元为基数设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其它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4月-2025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5.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点击查看0880 朱工:151****点击查看3079 张工:185****点击查看2641。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 00分。 6.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湖西路1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518-****点击查看102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县牛山街道**西路199号晶都华府19-5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点击查看3241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3241; 投诉书接受联系人:****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1062;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点击查看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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