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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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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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因工作开展需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拟对医用液氧、瓶装氧供应商进行入围比选,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液态医用氧气、瓶装医用氧气供应服务比选项目;

(二)采购需求:入围1家供应商****点击查看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

(三)最高限价:液态医用氧3000元/立方,40L瓶装医用氧55元/瓶(以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支付);

(四)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响应人要求

(一)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供货及服务;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查询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潜在供应商不可以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磋商(注:“进口货物和服务”****点击查看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十)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潜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29日17:30前,将附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招采办;

(三)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47****点击查看9031;

(四)采购需求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9997;

(五)现场磋商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磋商规则

(一)评标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二)本次以院内比选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报价、技术参数、售后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商(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监督

本****点击查看监察室、内审科全程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点击查看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氧气评审办法(附件)(1).docx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