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中医医院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告

剑阁县中医医院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于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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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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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开展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备注

1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4

3


2

可视喉镜

1

3


3

心电图机

1

1.5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下浮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质保期维护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四、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16.5万元,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1.若谈判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谈判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参与谈判)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或产品代理商参与谈判)。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设报名程序。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5年9月4日14:30(**时间);同时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两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均需加盖鲜章。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点击查看**院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九、本谈判邀请在****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闻溪路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193

监督电话:0839-****点击查看615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日


附件:****点击查看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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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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