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中药标本购置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中药标本购置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2-27
郑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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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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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药标本购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鸿苑路65号金科智汇谷7号楼6楼

成交金额:2386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数量

1

中药浸制标本

Φ120*450mm(不带盖尺寸)/JHD-JZ/瓶

280

18

2

十大皖药浸制标本

120*450mm(无盖尺寸)/JHD-WYJZ/个

280

15

3

常规腊叶标本

400*500mm(加框后尺寸),边框为实木材质/JHD-LY/幅

145

28

4

生药标本(原药材标本)

90*180mm(无盖尺寸)/JHD-SY/瓶

80

110

5

中药材标本(原药材标本)

100*300mm(无盖尺寸)/JHD-YYC/瓶

110

16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和凤、吴健、袁增辉

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

服务费:3000元

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人:陈静(代理机构);质疑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2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文曲路与支路二**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楼605室

联系方式:陈静、苏俊玮 0551-****点击查看6275、132****点击查看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静、苏俊玮

电 话:0551-****点击查看6275、132****点击查看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