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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点击查看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混合单价中标金额:¥5,399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点击查看装饰城1-B幢04室
混合单价中标金额:¥2,131.10(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叁拾壹元壹角)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化学试剂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点击查看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第1包化学试剂 品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规格型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1项 混合单价:5399元 |
第2包玻璃器皿等耗材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点击查看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第2包玻璃器皿等耗材 品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规格型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1项 混合单价:2131.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献芳、梁桂春、何朝柱、戴玲玲、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础,每个项目按以上标准的90%,不足3000元的项目按3000元固定保底标准收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第1包:3,000.00元;第2包: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ahbidding.com),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9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耿老师
电 话:0557-****点击查看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汪海虹
电 话:0551-****点击查看5904、183****点击查看0309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ah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