钬激光等一批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合作供应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钬激光等一批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合作供应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9-08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遴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遴选项目名称:钬激光等一批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遴选公告

更正内容:

原遴选公告“四、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意向**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意向**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8):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要求(描述: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或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提供)。 )

2.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要求(描述: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配合意向**遴选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事宜,若我公司中标,则直接与意向**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若公司未

中标,则该项目终止,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现更正为:“四、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意向**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意向**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8):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要求(描述: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提供)。 )

2.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要求(描述: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3.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配合意向**遴选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事宜,若我公司中标,则直接与意向**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若公司未中标,则该项目终止,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