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口腔医院牙科显微镜公开招标公告

徐州市口腔医院牙科显微镜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6-04

招标详情

徐州市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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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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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牙科显微镜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6-04 09:24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400019
项目名称: 牙科显微镜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牙科显微镜(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 牙科显微镜;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05 09:00 至 2025-06-11 17:00
获取方式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25 14:3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6-25 14:30
开标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其他
项目概况 牙科显微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5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牙科显微镜 采购需求: 1.名称:牙科显微镜 2.数量:2台。 3.采购需求内容: 牙科显微镜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1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6.质量、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点 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材料制作封面,并请在封面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牙科显微镜;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资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本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处, 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彭园支行 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 3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3980 行号: 314****点击查看00180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经办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不交报名费视为无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25日14:3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积翠新村5号楼2楼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25日**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时间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点击查看(**市**区积翠新村5号楼2楼201) 4.投标文件接收人:邵伟 (二)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③“信用**”网(www.****点击查看.cn); ④“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网( http://www.****点击查看.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淮海西路130号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0516-****点击查看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 联系方式:0516-****点击查看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4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淮海西路130号
联系人:梁主任
电话:0516-****点击查看60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邵伟
电话:0516-****点击查看0166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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