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水产种业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公告

福建省海洋水产种业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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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水产病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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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拟采购三槽PCR仪一台,现将福****点击查看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福****点击查看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福****点击查看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元

采购需求:福****点击查看研究中心三槽PCR仪采购,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7.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要求制造货物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即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须提供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注: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也可选择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门市**区海山路7号

联系方式:张工0592-****点击查看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王工0592-****点击查看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92-****点击查看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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