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及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及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5-30
上海****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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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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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5/30 17:40:00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健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及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1: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包1流标。

包2: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768室

成交金额:1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2:

货物类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健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及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

响应内容:采购1台一氧化氮治疗仪,包含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交货安装期:收到书面通知书后0日历天(可立即装机);

交货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健院);

质保期:6年;

质量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燕霞、王志红、李文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以货物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七、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点击查看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健院)

地址:**省**市**区康复前街 7 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点击查看广场12层

联系人:张舒婷、朱秋霞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7760、0371-****点击查看9785、0371-****点击查看0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舒婷、朱秋霞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7760、0371-****点击查看9785、0371-****点击查看0322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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