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医院2025医疗设备专项(第1批)分包3-认知康复训练仪、语音障碍康复训练仪等一批康复训练设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南宁市某医院2025医疗设备专项(第1批)分包3-认知康复训练仪、语音障碍康复训练仪等一批康复训练设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7-25

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7月18日 发布了2025-JQ24-W****点击查看2025医疗设备专项(第1批)分包3-认知康复训练仪、语音障碍康复训练仪等一批康复训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企业规模3评审标准有误

更正内容:


专用文件-商务评审标准表-企业规模3评审标准中,删除(2021 年至 2023 年)即

“****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 0 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 0 分处理。”

更正为

“****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 0 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 0 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