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当在 25 个日历日内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11300.00元(壹万壹仟叁佰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不计息)。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含商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和验收报告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同意乙方的付款申请后,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合法合规账户一次性转账支付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