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2025****点击查看公司生产设备购置
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购置防爆个体噪声剂量计、噪声频谱分析仪、防爆空气采样器、数位式照度计、紫外辐照计UVAB、紫外辐照计UVC、便携式红外线一氧化碳分析仪、便携式红外线二氧化碳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国标COD消解器、红外测油仪、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50L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9L )、医用冰箱、电热恒温培养箱。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疾控公司生产设备购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购置防爆个体噪声剂量计、噪声频谱分析仪、防爆空气采样器、数位式照度计、紫外辐照计UVAB、紫外辐照计UVC、便携式红外线一氧化碳分析仪、便携式红外线二氧化碳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国标COD消解器、红外测油仪、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50L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9L )、医用冰箱、电热恒温培养箱。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
交货数量 防爆个体噪声剂量计20台(1套5台,共4套20台)、噪声频谱分析仪1台、防爆空气采样器20台(1套5台,共4套20台)、数位式照度计2台、紫外辐照计UVAB2台、紫外辐照计UVC2台、便携式红外线一氧化碳分析仪3台、便携式红外线二氧化碳分析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国标COD消解器1台、红外测油仪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50L )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9L )1台、医用冰箱1台、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点击查看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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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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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1774 |
异议受理人:何锤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553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点击查看.cn |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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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市**新区第五大街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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