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F区1栋1单元17层4号[****点击查看办事处]
邮编:551499
法定代表人:周勇
电话:180****点击查看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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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5年8月18****点击查看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经核实,****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分标2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本项目采购文件分标2 技术需求中带“▲”参数及非带“▲”的参数设定基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为确保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设定“▲”的是重要参数或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每分标非带“▲”号参数或条款有5个(含5个)以上不满足要求发生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经核实,本次招标的技术需求在市面上有多个产品均能满足,并无指定特定品牌。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资格的情形。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经与采购人沟通,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分标2的技术需求作相关参数调整及延期,详见后续公告。
感谢贵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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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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