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及《****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拟开展**县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疫苗来源
《关于公布**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2021〕48 号)、《关于公布**省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省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追加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省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函〔2022〕24号)、《关于公布**省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函〔2023〕33号)、《关于公布**省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省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的通知》范围内作为此次遴选来源。
二、遴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疫苗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资质、疫苗冷链运输、供货情况、产品质量及效果评价、副反应处理、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采用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流感等疫苗。
三、遴选品种
**县2025年拟遴选流感等疫苗目录(见附件1),除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选3家生产企业备1家生产企业外,其他疫苗均为选2家生产企业备1家生产企业;若参加遴选生产企业不超过2家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可直接录用。
流感疫苗如适用“3月龄及以上人群”只需投送一份资料,但要在“档案袋封面”上正确勾选“遴选疫苗序号”和“流感疫苗适用人群”。
四、疫苗类别划分原则
综合考虑我县流感等疫苗实际需求与用量,同一厂家不同包装(**瓶、预灌封、单支装等)的疫苗视为同一品种。
五、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见附件2)。
2.遴选现场材料。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县销售流感等疫苗的生产企业,应向****点击查看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县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见附件5)及信息收集表中“具体情况”填报内容佐证材料。
(二)提交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材料接收
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至****点击查看药械科,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视为放弃参加此次疫苗遴选。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14号。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9326。
(四)相关要求
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点击查看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包括遴选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提交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标注页码,所有提供的材料加盖疫苗生产企业红色印章。
3.为便于公正、公平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单位需提供上述材料1份(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印章),外用档案袋、封条加盖印章密封,档案袋封面要统一格式(见附件6)。
4.参加**县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能及时、稳定供应被遴选上的流感等疫苗,如出现疫苗供应不足或断供,将取消本次遴选录用资格。
5.疫苗生产企业在供应周期内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遴选录用资格。
6.流感疫苗遴选周期原则1年一次,其他疫苗原则2年一次。
附件:1.**县2025年拟遴选流感等疫苗目录
2.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 授权委托书
5.**县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6.档案袋封面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