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各合同包要求
(一)交货/交付时间: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日历日内交货。
(二)交货/交付地点: **区贵和街46号
(三)投标产品包装要求: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
(四)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质量保证期保修范围应包括免费提供的所有货物的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矫正和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排除系统出现的故障。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4.质量保证期限:5年。
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新近生产且生产日期在项目验收前六个月之内。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提供技术保障,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两种服务方式。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
2.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免费定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免费维修,维修的同时对设备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产品使用寿命期内,提供对产品的备品备件供应、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服务。质量保证期满,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终身保修有偿服务。
3.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定期回访每年不低于5次。质量保证期满,不定期巡访,了解并指导使用方法,免费提供产品技术咨询和支持。
4.投标人须保证采购标的的备件供应。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配件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须免费给予维修和更换。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配件按出厂价格收取。质量保证期过后,提供有偿服务,所需易损件及零配件以成本价供应,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8年以上。
5.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免费提供运行监督、免费提供货物专用软件和安全必需的软件升级,免费提供对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升级服务。
6.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导致设备无法使用,由投标人负责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发生的实际费用,涉及设备退货更换产品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7.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同等功能和品质的同****点击查看医院正常工作。
8.服务效率:热线技术支持1 小时内响应,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响应;接到设备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解决方案; 维修涉及到的配件要为原厂配件,在24小时内发货;设备到院安装调试后,3个日历日****点击查看医院对操作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直到熟练掌握使用标准为止。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
2.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采购人现场的工作条件。
(七)培训要求:
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后,对采购人指定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基本操作、故障排除、维护保养等。包括设备的基本功能、工作原理、操作规范、使用和基本调试方法、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方法和注意事项。培训直到操作人员能够完全独立、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为止,同时能掌握常规故障的判断与常规处理方法。在设备使用初期,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不限次数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正常使用为止。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八)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3.验收时间: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培训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点击查看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货物标准依据采购合同和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采购人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从验收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
5.验收条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产品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履约验收单。所供产品生产日期在项目验收前六个月之内。
6.验收内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型号、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功能及性能等。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
7.验收报告:****点击查看小组出具。
(九)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订合同后,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经供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1个月内,采购人支付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0%货款。
四、项目合同包概况
001包组:临床检验分析设备
合同包采购品目及数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合同包组核心产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项目合同包组最高限价:29万元
合同包附加要求:
1.质量保证期内,技术人员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至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每半年1次的设备免费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提供每年1次的产品培训;提供每三个月一次的校准定标服务,后期每年两次定期维护。
3.定期回访,及时提供与所投产品设计、调试、运行、检修等相应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4.可提供原厂配套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且所供体外诊断试剂单品以生产厂家出厂的最小单位包装为准供货。(提供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资质)
5.所供体外诊断试剂和耗****点击查看医院,且价格在5年内不再上浮。(提供供应体外诊断试剂价格清单)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注:用“★”标注项和用“▲”标注项的技术参数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和产品生产企业公章:1.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功能官网截图和链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技术参数文字材料或图纸和数据;4.技术参数彩页或药监备案的说明书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一)产品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数量:1台
是否进口:否
单价最高限价:26万元
产品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用于定量分析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等样本的临床化学成份。
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
★1.检测速度:单模块生化比色分析恒速≥1000测试/小时。
▲2.去盖功能:仪器具有自动去盖功能。
3.同时在线分析项目:≥60个,不含拓展项目。
▲4.试剂位:≥100个,不含拓展位置。
▲5.试剂盘:具备24小时2-8C冷藏功能。
6.样本位:≥180个,不含拓展位置。
▲7.样本进样方式:样本架进样。
8.反应位:≥200个。
▲9.最小反应体积:≤100μL。
10.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波长范围:340~850nm,16波长。
吸光度线性范围:0-3.5Abs。
▲12.温控方式:固体直热温控系统(非水浴温控系统),控温精度要求达到37°C±0.1°C,无需添加任何耗材,真正免维护免保养。
13.比色杯清洗:具有清洗剂和去离子水预加热功能。
14.比色杯:可重复使用,支持单个比色杯更换。
15.试剂在线装载:仪器测试进行中支持试剂在线更换,无需停机,节省操作时间。
16.耗材提醒:具有耗材余量不足提醒,每日耗材检查及提醒,每批耗材检查及提醒。
17.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功能:具备全血标本直接上机检测,无需离心,无需手工预处理。
18.系统配套性要求:具有原厂配套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
19.配置全自动****点击查看工作站1套
20.配置专用纯水机水箱(100升)1个 。
(二)产品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数量:1台
是否进口:否
单价最高限价:3万元
产品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在临床上用于对来源于人体的血液、尿液等体液样本中被检测物的定量或定性检测,主要用于监控血糖、甲功等项指标。
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
2.检测模块光谱测定范围为340nm~650nm。
3.检测模块动态范围1s1~10s-1。
4.试剂位:6个。
5.样品位:6个,批处理模式。
★6.检测通量:≥16个测试/小时。
▲7.样本类型:人类血清、血浆、全血、尿液。
8.正常工作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30℃,相对湿度:≤70%大气压力:85.0kPa~106.0 kPa,海拔高度:≤2000m,防护等级:IPXO,远离强磁场干扰源,避免强磁场干扰源,具有良好的接地环境。
9.仪器噪声:不超过100RLU。
▲10.发光值的线性:在不小于3个发光值数量级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
▲11.发光值的重复性:采用发光剂法,变异系数(CV)不超过5%。
▲12.发光值的稳定性:采用发光剂法,发光值的变化不超过±10%。
▲13.临床项目的批内精密度:CV≤8%。
▲14.加样正确度与重复性:50μL加样量,加样正确度不超过±10%,变异系数不超过3%,100μL加样正确度不超过±5%,变异系数不超过2%。
15.反应区温度控制的正确度和波动度:反应区温度的偏倚应在设定值(37℃)的±0.5℃内,波动度不超过0.5℃。
16.通过人机对话指令,使仪器能自动完成不同样品、测试项目的分析任务。
17.仪器自动提示试剂等消耗品、废弃物的状态。
18.仪器具备自检功能。
19.故障提示:仪器对操作错误、机械及电路故障具有相应提示。
注:项目货物需求中固定尺寸可上下浮动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002包组: 1)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投标人还****点击查看制造厂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