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林****点击查看基地项目(EPC)(项目名称)**林****点击查看基地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内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部分内容修改为:
(1)工程总承包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3)各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30 分):
①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 1%扣 0.1 分, 扣完为止; 该项记分公式
为: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1(评标价>基准价时);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1%扣 0.15 分,扣完为止;该项记分公式
为: 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15(评标价≤基准价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文件中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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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