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全数字化智能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市本级]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全数字化智能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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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全数字化智能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点击查看采购全数字化智能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点击查看全数字化智能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数量:1台;预算:21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标准、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及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等。

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实施的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14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386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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