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麻城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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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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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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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医疗类项目招标207次,合作供应商91个,潜在供应商9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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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更正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点击查看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具体行业:工业)(4)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优采政策。

(3)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5)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点击查看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具体行业:工业)(7)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文件涉及相关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点击查看2026年10月10号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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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医疗类项目共招标过 207 次; 共合作医疗供应商 91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武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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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北,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9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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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北,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557.79 万
武汉****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湖北****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1105.56 万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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