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中医院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询价公告

松溪县中医院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1-10

招标详情

松溪县中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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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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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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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08: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宋
项目联系电话 138****点击查看251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县松源街道**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150****点击查看4757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县**路77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宋 138****点击查看2516

项目概况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地址:**县**路7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3

45000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45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血液透析机3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血液透析机

450000.00

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点击查看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点击查看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特别约定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县**路77号3楼)。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2025年01月10 日至2025年01月16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现场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县**路7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县**路7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松源街道**路18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0****点击查看4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路77号3楼

联系方式:小宋 138****点击查看2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138****点击查看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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