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科室申请,医院决定继续与原供应商追加采购血透析滤过机2台,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且总价不超过50万元。我院追加采2购血透析滤过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要求:
1、品牌型号:费森尤斯血透析滤过机5008S
2、数量:2台;
3、原合同价:21万元/台;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
公示结束后,由公共**科组织议价,不高于原合同价后签订补充合同。
质疑投诉:张主任 139****点击查看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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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