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需求征集公告

金平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需求征集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3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58条

立即监控

各征集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现****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市场主体进行“医用液态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需求公开征集活动,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需求

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及本征集公告附件格式要求将征集内容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商《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是生产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须提供医用氧《药品注册或再注册批件》。

4. 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许可范围涵盖氧(2 类)或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委任第三方配送的,须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许可范围涵盖氧(2 类)或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同时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征集时间和提交方式

1.征集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30(**时间)

2.提交方式:电子材料(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各1份,两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于征集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四、其他

1.本****点击查看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需求初步征集,征集结果采购人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本次征集活动不涉及任何补偿费用。

3.本公告仅为采购需求征集公告,面向所有有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为供应商自愿参加。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5.****点击查看人民医院医院微****点击查看人民医院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我院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地址:**县金河镇金城路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邵老师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0262 153****点击查看2018


附件(2)
附件2.报价清单.xlsx
下载预览
附件1.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