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视频脑电图监测仪采购项目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视频脑电图监测仪1台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0000元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4.1 本公示非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而为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 4.2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策的规定,现将该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 |
2.地址:/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陈雪 | ****点击查看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马庆 | **市为民法律服务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杨宽 | ****点击查看**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坤 | ****点击查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春莲 | ****点击查看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四、公示期限 |
2025年04月07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2025年04月07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市顺河区河道街85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2757 |
2.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6号楼812室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2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