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5-09

招标详情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联系人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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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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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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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那****点击查看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4-18 18:36: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05-26 10:00:00
标段:那****点击查看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中1-1二氧化硫分析仪第19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2氮氧化物分析仪第20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3一氧化碳分析仪第20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4臭氧分析仪第19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5颗粒物(PM10)分析仪第14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6颗粒物(PM2.5)分析仪第14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现变更为: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中1-1二氧化硫分析仪第19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2氮氧化物分析仪第20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3一氧化碳分析仪第20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4臭氧分析仪第19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5颗粒物(PM10)分析仪第14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6颗粒物(PM2.5)分析仪第14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承诺函(中标人供货时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2、技术要求(25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技术要求”的得25分,满分25分。1、技术要求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2、技术要求未标“★”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197条,每一条款负偏离扣0.13分,分值扣完为止。”现变更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技术要求”的得25分,满分25分。共计197条,每一条款负偏离扣0.13分,分值扣完为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0:00(**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5月26日10:00(**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自治区**区**镇超丹北路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强珍老师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自治区**市藏**路科技大厦2楼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3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达哇

电 话: 139****点击查看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