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质疑公示

贵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于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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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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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点击查看025000A1P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信息化项目
品目编号:P520****点击查看025000A1P001品目名称:****点击查看信息化项目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观山****点击查看广场6号楼11层2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团队人员”(2)集成团队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计算机或大数据类或信息管理类或硬件集成类相关专业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4分;(提供集成团队人员学位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人员不得分)
事实依据: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和毕业证书是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的法定有效材料,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如绩点未达标、论文未通过等)未能获得学位证书,但他们持有有效的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能够证明其学历和专业背景 。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仅要求提供学位证书,排除了有学历证书但无学位证书的合格人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违背了该法条中关于公平对待供应商的规定。另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也强调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的公平参与机会,这种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可能会影响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参与,不符合该办法的精神。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 86寸幼教一体机:“1.整机外观无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转角及边框部位都经倒圆或者倒角处理,且倒圆半径≥10mm 或者倒圆弧长≥15mm”。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事实依据:本项技术要求“倒圆半径≥10mm 或者倒圆弧长≥15mm”,但多媒体显示设备并无任何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此做出要求,以上设置明显具有限定性与排他性。且根据我方市场调研,以上为“希沃”品牌幼教一体机控标参数,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 86寸幼教一体机:“5.整机支持护眼模式视网膜蓝光危害,满足 IEC TR62778:2014 蓝光危害 RG0 级别;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事实依据:以上为防蓝光相关标准,为国际标准,非国内标准,国内同样具备多项防蓝光技术标准,以上直接限定标准,明显具备限定性与排他性。且根据我方市场调研,以上为“希沃”品牌幼教一体机控标参数,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建议修改为:“5.整机支持护眼防蓝光模式,支持纸质护眼模式”。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 86寸幼教一体机:“6.整机内置 2.1 声道扬声器,前朝向中高音≥2×10W,背朝向低音≥20W,额定总功率≥40W,扬声器采用覆盖式透声布;”,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事实依据:以上要求的功能为音响,其核心应为音响的中高低音以及额定功率,而不是即限定不同音响之间的位置,同时对音箱的内部结构做出限制,明显具有限定性与排他性。且根据我方市场调研,以上为“希沃”品牌幼教一体机控标参数,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建议修改为:“整机内置 2.1 声道扬声器,具备中高低音,额定总功率≥40W”。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事项5: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 86寸幼教一体机:“9.具有 AI 语音唤醒功能,语义词库支持离线使用;10.具备拍照和录像功能;拍照支持延时拍摄;支持语音操控;12.具有按键拍照功能;”,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事实依据:根据我方市场调研,以上为“希沃”品牌幼教一体机独有控标参数,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请求:请求贵单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相关规定,对采购文件中上述不合理的评分办法条款及技术参数进行审查,并予以修改,确保参数设置公平、合理、无排他性,修改后应至少满足三个以上主流品牌能够完全响应。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点击查看: 贵公司针对****点击查看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递交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5年9月10日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结合采购人意见,****点击查看公司质疑事项进行答复。 一、关于“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团队人员”(2)集成团队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计算机或大数据类或信息管理类或硬件集成类相关专业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4分;提供集成团队人员学位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人员不得分)”的回复: 上述评分项已作修改,请贵****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等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 二、关于“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86寸幼教一体机:“1.整机外观无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转角及边框部位都经倒圆或者倒角处理,且倒圆半径≥10mm或者倒圆弧长≥15mm”。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的回复: 上述技术要求已作修改,请贵****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等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 三、关于“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86寸幼教一体机:“5.整机支持护眼模式视网膜蓝光危害,满足IECTR62778:2014蓝光危害RG0级别;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的回复: 上述技术要求已作修改,请贵****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等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关于“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86寸幼教一体机:“6.整机内置2.1声道扬声器,前朝向中高音≥2×10W,背朝向低音≥20W,额定总功率≥40W,扬声器采用覆盖式透声布;”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的回复: 上述技术要求已作修改,请贵****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等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 五、关于“质疑事项5:采购文件清单中(四)建设完备托育培训环境86寸幼教一体机:“9.具有AI语音唤醒功能,语义词库支持离线使用;10.具备拍照和录像功能;拍照支持延时拍摄;支持语音操控;12.具有按键拍照功能;”,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的回复: (一)上述技术参数是采购人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需要,为满足幼教场景快速操作需求而编制的。完全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的规定。 (二)采购人经市场调研,上述参数能满足的供应商均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品牌指向性”,贵公司的调研不全面,与市场上实际情况不符。采购人调研情况如下: (1)“9.具有AI语音唤醒功能,语义词库支持离线使用”:希沃、鸿合、长虹教育、创维光电。 (2)“10.具备拍照和录像功能;拍照支持延时拍摄;支持语音操控”:希沃、鸿合、长虹教育、创维光电。 (3)“12.具有按键拍照功能”:希沃、鸿合、长虹教育、创维光电。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5不成立。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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