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泾源县2024年畜牧业救灾饲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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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09

招标详情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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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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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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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分包名称: 分包类型: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报价方式: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县2024年畜牧业救灾饲草采购项目
**县2024年畜牧业救灾饲草采购项目服务类
公开招标****点击查看000.00
单价采购项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供货方签订合同10日内向采购方供货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县所有受灾农户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资金;完成供货后,供应商提供配送花名册兑付60%饲草资金,采购方对配送情况进行验收后,兑付剩余资金。

包装和运输方式中标人供应货物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要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同时要按照农户需求,保质保量随时将饲喂干草配送到指定地点,确保饲喂干草质量问题。

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单位和乡镇组织验收组对配送的饲喂干草在配送完成后随机抽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要建立台账,质量和数量由农户签字确认,作为饲喂干草质量认可和结算的依据。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点击查看0000-其他服务 **县2024年畜牧业救灾饲草采购项目(二包) 购置饲喂干草(小麦秸秆) 800 1000.00 标的1-其他服务:购置饲喂干草(小麦秸秆),具体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向采购方供货
2 C****点击查看0000-其他服务 **县2024年畜牧业救灾饲草采购项目(一包) 购置饲喂干草(小麦秸秆) 700 1000.00 标的2-其他服务:购置饲喂干草(小麦秸秆),具体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向采购方供货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购置饲喂干草(小麦秸秆)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履约保证金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甲方责任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乙方责任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服务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向采购方供货

争议解决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管辖,****点击查看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县所有受灾农户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资金;完成供货后,供应商提供配送花名册兑付60%饲草资金,采购方对配送情况进行验收后,兑付剩余资金。

售后服务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响应情况 10.00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8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有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技术标响应情况 15.00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2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4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 15.00 (1)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得15分; (2)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3)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缺少应急预案的得5分; (4)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 保证措施和方案,没有应急预案,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5 配送方案 35.00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饲草配送方案,方案编制要详实、科学、合理。饲草配料送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饲草包装方案及措施;(7分) 2、饲草运输方案及措施;(7分) 3、饲草配送时间进度安排方案及措施;(7分) 4、按照甲方提供的饲草配方生产饲草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7分) 5、中标后若因甲方要求或农户因为质量问题需要重新配送的要无条件更换并配送,具有相关承诺及保证措施。(7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评审,每项评审因素按以下标准要求进行评审赋分: 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方案内容全面、完全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 方案较全面,能够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4分; 方案基本全面,基本满足采购方部分要求的得2分; 方案不全面(如相关方案不全或无相关措施),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15.00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流程明确,供货响应时间及时,备用储草充足,****点击查看加工场地、库房、贮草设备全面、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 2、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及时,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问题解决方案不全面,售后服务响应不及时,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 4、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不全面,问题解决方案简单,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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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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