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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医院皮肤科及针灸科医疗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点击查看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下午2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皮肤科及针灸科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人民币34.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8万元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2个标段,分别如下:
采购包1:皮肤科医疗设备,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包2: 针灸科医疗设备,预算金额:14.8万元,最高限价:14.8万元。
本项目分为2个包,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均可参加上述2个包的投标,每个供应商可兼中多个采购包。开标顺序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评标方式为:对每个包按照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分,按开标顺序定标,依次类推。分别取每个包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的会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或承诺函);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采购医疗设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商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医疗设备,投标时均须提供与所投设备型号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09月17 日-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点击查看办公室
(三)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合法途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邮箱号:****点击查看@qq.com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采购医疗设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商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0 月11日下午2:00 (**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11日下午2:30 (**时间)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2:30 (**时间)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东路201号
联系人:杨老师、葛老师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7235、025-****点击查看7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普通合伙)
地 址:**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点击查看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方式:025-****点击查看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