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包集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怀远县包集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7-23
蚌埠****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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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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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询比

开标日期: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第一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

询比报价:233000.00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询比报价:216600.00元;

第三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询比报价:237000.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投标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包集镇包集街道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8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072转分机号8011

邮 箱:****点击查看@ahwyxh.com

地 址:**市**区**路699****点击查看中心B座8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芳、汪洋、李静

电话:0551-****点击查看6072转分机号8011、135****点击查看2757、138****点击查看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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