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点击查看)等文件规定,以法院判决为线索,部分医药企业在我省发生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将部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各相关医药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0791-****点击查看2300
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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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